全中運》保障運動績優生權益不受疫情影響 配套措施出爐

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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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導致部分賽事延期舉辦,針對各界關心影響運動績優學生甄試管道升學權益,教育部體育署公布完整的配套措施,以保障今年運動成績優良考生申請參加甄試之權益。

體育署指出,近日因國內本土疫情升溫,針對部分已取得111全中運參賽資格,但因防疫規定不得參賽致影響甄試升學權益的考生,以「參賽資格證明」及近一年內(110年4月23日至111年4月15日期間)的全國性賽事成績替代111全中運競賽成績,做為申請甄試之替代資格。

前述全國性替代賽事,體育署已彙整110年4月23日至111年4月15日期間全國性替代賽事相關資料,待完備程序後公告。

基於試務公平原則並兼顧其他考生參與甄試分發權益,將採專案外加名額,不佔原甄試分發的招生名額,以做為確診者(或符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未解除者)參加甄試的補救措施。

另針對此次延期辦理的全中運運動種類(項目),則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21條之1規定,並參採109年度全中運延期舉辦的因應措施模式,以其他全國性替代賽事作為考生申請甄試資格及成績採計的替代方案。

體育署表示,本次受疫情影響, 111年全中運部分賽事延辦,受影響層面較109年度全中運全部賽事延辦情形更為複雜,受影響考生亦有不同的升學(含補救配套)措施。

包括「已完成參賽並取得甄試資格」、「該項運動種類如期舉辦,但因防疫規定不得參賽」及「因賽事延期舉辦而暫時無法參賽」等三種態樣,各類型考生甄試保障權益措施如下:

(一)  已完成參賽並取得甄試資格(不受影響):依111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簡章(高中組、國中組)規定申請資格及報名表等資料及既有程序辦理。

(二)  該項運動種類如期舉辦,但因防疫規定不得參賽之考生:得以「參賽資格證明」及全國性替代賽事作為申請甄試資格及成績採計之替代方案,本專案之考生可依原簡章各校所提之運動種類、名額選填志願,依其成績分發錄取,採外加名額,不佔原甄試分發之招生名額。

(三)  延期舉辦之運動種類:考生得以全國性替代賽事作為申請甄試資格及成績採計之方案,本方案之考生依原簡章各校所提之運動種類、名額選填分發志願。

111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試的報名日期為111年4月13日起至5月3日下午5時止,體育署提醒務必先於網路線上報名,郵件報名表件截止時間則至報名結束隔日(5月4日止,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請今年有意透過甄試管道升學的考生務請注意報名時間,並詳閱簡章及留意升學輔導委員會官網(https://lulu.ntus.edu.tw/)上各項最新公告資訊,避免影響自身的升學權益。

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3條所定之升學方式,包含甄審、甄試及單獨招生,其中以單獨招生所佔名額比例最高,體育署也提醒符合運動成績優良條件的學生,應審慎思考後依照個人興趣、專長及生涯規劃選擇最適合的升學管道。

至於111年全中運延辦運動種類的復辦時間及形式,體育署已與高中體總及花蓮縣政府密切討論中,俟定案後儘速公告,提供學生一個安全健康的競技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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