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盧秀燕積極推動體育,為讓在地績優選手過好年,在農曆除夕前將培訓獎助金3,801萬餘元,全數發予代表台中參加110年全國運動會的績優選手,總計有301位獲得,感謝選手們積極爭取榮耀的努力。
台中市長盧秀燕積極推動體育,上任後首度設立「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於去年9月正式通過修正提高額度,並特別指示運動局做好行政服務,積極辦理加速完成獎助金發放作業。
108年首度設立的「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在110年提高月領獎助金額度,全運個人金牌從12,000元提高至20,000元、銀牌從4,000元提高至10,000元、銅牌從2,000元提高至8,000元。
此外,團體金牌從原先的8,000元提高至12,000元、銀牌從2,000元提高至8,000元、銅牌從1,000元提高到6,000元。
台中市運動局指出,凡設籍台中選手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得前三名者,其培訓獎助金均一併提高,並一次發給一年度的獎助金,共發放2年至下屆同項賽會為止。
110年全運會台中代表隊勇奪45金、70銀、52銅佳績,連續兩屆全運會,均獲頒全國第三名行政院長獎,創縣市合併以來最優成績,台中參加東京奧運勇奪奧運柔道銀牌得主楊勇緯、奧運國手馮俊凱、張筑涵、林真豪、陳傑、王星皓、謝昀庭及全運田徑11連霸的林家瑩等選手,也搶先在這次優先適用。
台中市運動局期望藉由獎助金制度的優化,充實選手訓練期間的營養補給品及器材設備等需求,並支持選手訓練及組訓參賽,今年加快發放作業,讓選手開心過年,繼續為台中運動發展打拼,期勉台中之光們在下屆全運再創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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